索要彩礼也会背反婚姻法?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背反了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制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动。制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制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还有就是通过媒人要对于方索要,而且当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习俗”也背反了这一条,婚姻是树立在恋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2025新婚姻法对于彩礼规定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要求返还依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景,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撑: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糊口的;
(三)婚前给付并致使给付人糊口难题的。
合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该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婚姻法对于彩礼数额并无做出明确限制,但若当事人因支付彩礼,而致使糊口难题,则当事人是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的。
怎样肯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缘由致使婚约消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依据其错误程度、双方的经济状态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肯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糊口一年以上两年下列,一方要求对于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糊口一年之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糊口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缘由致使同居瓜葛消除的和在共同糊口期间女方怀孕或者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