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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申请报告范文

2025-04-06 0 0.02M
 工资申请报告范文

 

集团公司董事会:

 

集 团公司乘着改革的东风,奋力拼搏,稳健发展,至目前已经成为我县县域经济的强势企业。为落实靳总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为打造“百年金甲”更好地做出贡献。针对现行员工工资偏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我公司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子问题开始}一、调整的原因

 

1、药业公司近五年来工资标准一直未动,五年前的工资标准远远低于目前的工资水平,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现行公司标准和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不平衡,差距过大。

 

3、过低的工资标准,严重地影响到员工队伍的稳定。

 

{子问题开始}二、调整的原则

 

1、兼顾企业、员工二者利益的原则;

 

2、与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基本平衡的原则;

 

3、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按劳取酬的原则;

 

4、优化设岗、以能定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的原则;

 

5、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

 

{子问题开始}三、调整的方法和标准

 

1、经营管理人员以责任和职位定为四级

 

一级:经理;

 

副经理;

 

二级:科长;

 

副科长(车间主任);

 

三级:工段长;

 

四级:带班长。

 

2、一线员工根据技能高低和思想表现定为三个岗档:

 

A、核心岗档,(占总人数的15左右);

 

这部分员工为公司的核心技术骨干,能全面掌握生产技术,工作认真负责,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B、骨干岗档,(占总人数的30左右);

 

这部分员工为主要技术骨干,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能妥善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工作踏实认真,能带领一班人共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C、一般岗档,(占总人数的55左右);

 

这部分员工,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服从领导,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以上各级别、岗档,据我们调查,我公司现执行的标准比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相应标准普遍低30-50左右。请集团公司予以平衡。

 

{子问题开始}四、附则

 

1、工龄工资

 

仍执行集团公司原工龄工资标准,记入本人月工资额。

 

2、职称工资

 

通过自学等方法,取得国家承认专业技术职称的,按中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10元,高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20元计发工资。

 

3、岗位变动

 

①行政人员的提升和降职;②岗位业绩考评后升岗和降岗;③新进员工的转正定级,都应按其实际岗位的变更,对其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变更。

 

4、新员工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标准300元,试用期满,按其进入实际岗位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5、对员工的岗位档次,每年进行一次集体评议,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充分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中外合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二)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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